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启动2027年推免生创新创业赛事、艺术类赛事奖励加分及志愿服务类专项评价成绩认定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7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认定项目及奖励加分标准
(一)创新创业赛事奖励加分
| 比赛项目 |
获奖等级 |
获奖学生排名 |
加分分值 |
|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原“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一等(金奖)及以上 |
排名第一 |
6 |
| 排名第二 |
3 |
| 排名第三 |
2 |
| 排名第四 |
1.5 |
| 排名第五 |
1.2 |
| 二等(银奖) |
排名第一 |
4 |
| 排名第二 |
2 |
| 排名第三 |
1.33 |
| 排名第四 |
1 |
| 三等(铜奖) |
排名第一 |
2 |
| 排名第二 |
1 |
| 排名第三 |
0.67 |
| 注:获奖学生排名以获奖证书上的排名为准。 |
(二)艺术类赛事奖励加分
| 比赛项目 |
类别 |
获奖等级 |
获奖学生排名 |
加分分值 |
| 1.综合类: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音乐类:中国音乐金钟奖3.舞蹈类:中国舞蹈“荷花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4.戏剧类:中国戏剧奖 |
个人项目 |
一等(金奖)及以上 |
5 |
| 二等(银奖) |
3 |
| 三等(铜奖) |
1 |
| 集体项目 |
一等(金奖)及以上 |
排名第一 |
5 |
| 排名第二 |
2.5 |
| 排名第三 |
1.67 |
| 排名第四 |
1.25 |
| 排名第五 |
1 |
| 二等(银奖) |
排名第一 |
3 |
| 排名第二 |
1.5 |
| 排名第三 |
1 |
| 排名第四 |
0.75 |
| 三等(铜奖) |
排名第一 |
1 |
| 排名第二 |
0.5 |
| 排名第三 |
0.33 |
| 注:集体项目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情况,其排名顺序由学校参赛组织方根据学生贡献度确认并出具排名结果。 |
(三)志愿服务类专项评价成绩认定
排序 |
指标类型 |
指标说明 |
分值 |
| 1 |
社会影响 |
获中央媒体专题报道,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批示 |
0.2 |
| 2 |
评奖评优 |
作为主力队员(排名前三)参加由共青团中央等部门主办的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国家级奖项 (金奖加0.2分、银奖加0.18分、铜奖加0.16分);获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表彰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 |
0.2 |
| 3 |
累计时长 |
“志愿汇”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500小时 |
0.2 |
| 4 |
赛会工作 |
圆满完成国际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如奥运会、世博会等) |
0.2 |
| 5 |
社会影响 |
获省级媒体专题报道,省部级领导接见、批示 |
0.1 |
| 6 |
评奖评优 |
作为主力队员(排名前三)参加由共青团湖南省委等部门主办的湖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省级奖项(金奖加0.1分、银奖加0.08分、铜奖加0.06分);获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青年志愿者协会表彰的“湖南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 |
0.1 |
| 7 |
累计时长 |
“志愿汇”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000小时 |
0.1 |
| 8 |
赛会工作 |
圆满完成国内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如全运会、国家级庆典等) |
0.1 |
| 注:(1)志愿服务类专项评价成绩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值;(2)集体项目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情况,其排名顺序由推荐单位根据学生贡献度确认并出具证明;(3)相关佐证资料应早于通知发布之日。 |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公示无异议,报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后,推荐报送。
(三)加分认定。校团委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各项目加分标准确定具体加分分值。
(四)结果公示。将各项目拟加分认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宣传、材料收集、资格审查、推荐申报等工作。
(二)如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最终认定成绩以教务处公示结果为准。
(三)请各学院于8月25日(周二)17:00前报送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NUTW@hnu.edu.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老师88664199,唐老师88664177.
共青团湖南大学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