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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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年推免生创新创业赛事、艺术类赛事奖励加分及志愿服务类专项评价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22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启动2027年推免生创新创业赛事、艺术类赛事奖励加分及志愿服务类专项评价成绩认定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7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认定项目及奖励加分标准

(一)创新创业赛事奖励加分


比赛项目 获奖等级 获奖学生排名 加分分值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一等(金奖)及以上 排名第一 6
排名第二 3
排名第三 2
排名第四 1.5
排名第五 1.2
二等(银奖) 排名第一 4
排名第二 2
排名第三 1.33
排名第四 1
三等(铜奖) 排名第一 2
排名第二 1
排名第三 0.67
注:获奖学生排名以获奖证书上的排名为准。



(二)艺术类赛事奖励加分


比赛项目 类别 获奖等级 获奖学生排名 加分分值
1.综合类: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音乐类:中国音乐金钟奖3.舞蹈类:中国舞蹈“荷花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4.戏剧类:中国戏剧奖 个人项目 一等(金奖)及以上 5
二等(银奖) 3
三等(铜奖) 1
集体项目 一等(金奖)及以上 排名第一 5
排名第二 2.5
排名第三 1.67
排名第四 1.25
排名第五 1
二等(银奖) 排名第一 3
排名第二 1.5
排名第三 1
排名第四 0.75
三等(铜奖) 排名第一 1
排名第二 0.5
排名第三 0.33
注:集体项目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情况,其排名顺序由学校参赛组织方根据学生贡献度确认并出具排名结果。


(三)志愿服务类专项评价成绩认定



排序

指标类型

指标说明

分值
1 社会影响 获中央媒体专题报道,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批示 0.2
2 评奖评优 作为主力队员(排名前三)参加由共青团中央等部门主办的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国家级奖项 金奖加0.2分、银奖加0.18分、铜奖加0.16分);获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表彰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 0.2
3 累计时长 “志愿汇”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500小时 0.2
4 赛会工作 圆满完成国际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如奥运会、世博会等) 0.2
5 社会影响 获省级媒体专题报道,省部级领导接见、批示 0.1
6 评奖评优 作为主力队员(排名前三)参加由共青团湖南省委等部门主办的湖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省级奖项(金奖加0.1分、银奖加0.08分、铜奖加0.06分);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青年志愿者协会表彰的“湖南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 0.1
7 累计时长 “志愿汇”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000小时 0.1
8 赛会工作 圆满完成国内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如全运会、国家级庆典等) 0.1
1)志愿服务类专项评价成绩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值;(2)集体项目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情况,其排名顺序由推荐单位根据学生贡献度确认并出具证明;(3)相关佐证资料应早于通知发布之日。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公示无异议,报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后,推荐报送。

(三)加分认定。校团委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各项目加分标准确定具体加分分值。

(四)结果公示。将各项目拟加分认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宣传、材料收集、资格审查、推荐申报等工作。

 (二)如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最终认定成绩以教务处公示结果为准。

 (三)请各学院于825日(周)17:00前报送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NUTW@hnu.edu.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老师88664199,唐老师88664177.



共青团湖南大学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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