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上级团组织 2026 年发展团员工作安排,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附件1),为切实做好我校发展团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深刻认识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团员是团的肌体细胞和团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团员是团的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广大青年积极分子的迫切需求。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落细 2026 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
2. 规范团员发展流程。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持续规范团员发展流程,落实团员发展工作细则(附件1)。
3. 努力提高团员发展质量。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从把好入团质量关入手”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眼引领青年追求政治进步,注重源头把关,加强过程培养,广泛吸收各领域青年中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不断提高新发展团员质量,巩固团员队伍基础。
二、工作机制
1. 发展团员准入机制。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须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把年满 14 周岁、28周岁以下、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防止“关门主义”。
2. 入团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应积极引导和鼓励各方面表现好、有进步愿望的青年提出入团申请。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要及时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建立入团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通过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从源头抓好发展团员质量,规范组织入团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性团课学习。建立入团积极分子档案,完善培养联系人谈心谈话记录。建立发展对象预审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 发展团员工作质量监测机制。强化发展团员工作质量监测机制,学校将定期开展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核查,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予以追责,相关典型案例将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4.规范开展入团仪式。各学院团委应规范开展入团仪式,并按规定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三、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基层团建。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要在学院党委(党总支) 领导下,把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作为 重要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相关工作情况应提交学院党委会议研究。
2.做好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的信息录入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发展计划统一收回,并于9月29日前报送《2026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信息汇总表》。
3.做好秋季学期团员发展工作。根据发展团员计划数(另行下发)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工作。发展计划数必须足额完成,不得少用、超用。12月25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报送《2026年秋季学期新发展团员信息汇总表》。
4.做好入团积极分子遴选工作。按要求做好入团积极分子遴选工作,12月25日前报送《2027年入团积极分子名单》。
5.相关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邹老师、张同学
联系电话:17652535072
联系邮箱:hnutw@hnu.edu.cn
共青团湖南大学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