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有关工作部署,为助力年轻人友好省份建设,帮助大学生熟悉真实工作环境,提前经受岗位锻炼,更好明确未来职业方向,不断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经研究,省直团工委决定招募6名大学生到省直单位开展实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对象
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过硬,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品学兼优,贫困家庭大学生优先;
3.身心健康,具备履职基本条件。
二、实习时间
实习时长3-6个月。
三、实习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等
四、实习内容
协助办文办会等行政工作
五、实习管理
1.实习大学生按省直团工委正式工作人员纪律要求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规定;
2.给予实习大学生一定补助,住宿需自行解决,实习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用品。
六、招募流程
1.推荐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申请,各学院团委认真审核推荐,全国、全省青马工程培训班高校学员、获得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学生优先考虑推荐。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报名表word版和学院签字盖章的扫描版于9月15日前直接发送至省直团工委邮箱:hnsztgw@163.com,联系人:邓达城0731-81127585。
2.资格审核。省直团工委组织对报名的学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组织面试。省直团工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一定比例择优对通过资格审核大学生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实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分配岗位。根据实习大学生专业、性别、爱好等情况,将人员科学分配至相关工作岗位。
5.开展实习。实习大学生到各自分配的工作岗位,正式开展实习工作。
共青团湖南大学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